中新网昆明12月22日电 (陆希成)22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记者从会上获悉,2025年云南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将达85%。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表示,近年来,云南省在噪声污染防治问题上取得积极进展,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环境需要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相比,噪声污染防治成效不明显。噪声投诉问题依旧居高不下,在环境投诉中,噪声污染投诉占比最高,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为此,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教育厅等16个部门,依据云南实际情况,于2023年10月30日联合印发《实施方案》。该方案共包含十章46条,明确了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并紧扣“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谋划了九项重点任务,构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实施方案》明确,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有效落实治污责任,稳步提高治理水平,加快解决一批噪声影响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到2025年,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实施方案》提出,将通过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推动持续改善;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控制污染新增;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发挥科技教育支撑作用;系统推进噪声监测,严格监督执法;明确防治责任,引导全民共治等举措,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中存在的噪声污染问题。
具体而言,将加强重点企业监管;严格夜间施工管理,细化施工管理措施,聚焦建筑施工管理重点;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深化民用机场周围噪声污染防治;优化营业场所噪声综合管控,加强公众场所噪声监管,完善社区和邻里噪声管理举措。
兰骏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强化上下联动,同时增强公众参与,深化自治管理、优化纠纷解决方式、实施全民行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调动与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噪声污染,推动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调动全社会力量汇聚治理合力,着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治理、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完)